【Stretch 4系列】從始祖Bill Laimbeer看現代Stretch 4失衡現象



底特律活塞曾在88-89、89-90球季奪下二連霸,「壞孩子軍團」當時在江湖上讓人聞風喪膽,活塞陣中除了雙鐵衛Isiah Thomas、Joe Dumars最負盛名外,年輕時的「小蟲」Dennis Rodman也是二連霸成員之一(不過當時小蟲擔任替補居多、且主要位置是SF),另一名重要成員就是本文主角、入選過4次全明星的Bill Laimbeer。



首先我們先來釐清一下Laimbeer主打的位置,身高6’11的Laimbeer生涯都是掛中鋒,但他經常會和另一名中鋒一起上場,像奪冠這兩年,第一年他的禁區搭檔是打到40歲才退休、6’10的硬底子球員Rick Mahorn,Mahorn生涯也有泰半時間在中鋒度過,第二年Laimbeer則是和7呎的正統中鋒James Edwards搭檔,當時的活塞並無法很清楚區分中鋒和大前鋒的差別,Laimbeer若擺到現代,進攻位置上的定義多半還是以PF為主,因此將他納入stretch 4的討論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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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球一向以凶狠為名的Charles Barkley曾經說過,他最討厭面對的對手正是Laimbeer,因為Laimbeer對他的防守就是無所不用其極,除了層出不窮的小動作和垃圾話外,甚至還故意不洗澡,用體味來擾亂Barkley;當然Barkley是一個大嘴巴出名的球員,說的話難免得打點折扣,像前不久才因為他一句「Klay Thompson是地球上第二好的球員」引起廣泛討論,但Barkley的敘述也是後代球迷提到Laimbeer時的直觀印象,一個專幹髒活還幹得很好的防守球員。



然而事實是,Laimbeer的進攻能力從來也不弱,巔峰期大約有場均17分的水平,奪冠那兩年也保持在13.7、12.1分,當時的NBA數據統計還不像現在能做到這麼深入,從帳面上看Laimbeer生涯不過投了600顆三分球,單季場均出手次數最高不過2球,以現代的角度來看並非多了不起的數字,像Dirk Nowitzki生涯投中的三分球數就幾乎達Laimbeer出手數的三倍之多,但我們從比賽的剪輯上大致可以了解,Laimbeer確實是一個偏向以外圍投射為主要攻擊手段的禁區球員,在那個時代算是非常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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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tch 4其實是這幾年才開始出現的流行用語,主要是因應現代籃球大個子球員也能夠靠其外線能力做戰術上的佈置清開空間而產生,在談論到誰才是NBA第一個出現的stretch 4時,除了Laimbeer外還會出現幾個名字,Larry Bird、Bob McAdoo、Elvin Hayes。



Larry Bird無疑是個更好的射手,但他生涯多半還是被定位在SF,也就是和他一起上場的會有另外兩名禁區球員,而Bird就是球隊的外圍主攻點,以現代來比較的話其實和Bird定位最相似的是Kevin Durant,當然Bird和KD確實在一些時間會擔任PF的位置,要說他們也算stretch 4並無不可,事實上Bird生涯還有場均10個籃板這完全不下禁區球員的數字,不過我認為Bird和Laimbeer可說是完全同期的球員,在定位上Laimbeer更靠禁區一些,戰術上的配置Laimbeer也和現代對stretch 4的認知較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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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McAdoo是活躍於70、80年代名人堂的成員,手握1個MVP和3個冠軍戒指,Elvin Hayes則是70年代火箭和巫師的主將,拿過得分王並有連續12年進入明星賽的紀錄(1969-1980),這兩人在當代都算是有射距的禁區球員,但因為那個時代還沒有三分球,他們所謂的射距大約只到油漆區外2~3步的位置,且他們的打法比較偏向現在的DeMarcus Cousins,屬於持球進攻的打法,並非戰術設定上的外線球員,在McAdoo 28歲、Hayes 34歲那一年,NBA才開始有三分球,雖然之後兩人都各打了7年和5年,不過生涯分別只投進3顆和5顆三分球,和現代定義的stretch 4有比較大的差距。



若從McAdoo和Hayes進入NBA開始就有三分球,他們能不能將射距拉得更遠?我認為這是一個無法證明且見仁見智的問題,總之他們實際上無法符合我們對stretch 4的定義,可以從底下的影片中來看一下兩人當年的打法。








因此Laimbeer是我認為第一個出現最符合現代定義上的stretch 4球員,在進攻時他就埋伏在外線將對手的大個子拉出來,讓雙衛有空間切入禁區,若對手不想被拉出來,他也能時不時的放一個冷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