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戴維斯、不尊重聯賽,不是口誤。

不管這是不是一個很多人關注的聯賽,從例行賽甚至季後賽可見空位多於觀眾的窘境都可以有其他討論,但畢竟身為台灣籃球最高殿堂,SBL第15季總冠軍賽,就在富邦勇士面臨重大傷兵、最後兩戰幾乎只靠全本土的陣容力拚下,仍然沒辦法再擋住橘色彩帶第二次,璞園以78:73拿下第六戰勝利,總冠軍賽4:2獲勝,也用滿天橘色彩帶替這個球季畫下句點。



論功行賞,六戰平均16.5分、14.7籃板、3.8助攻、3.2火鍋的戴維斯(Quincy Davis),獲選為總冠軍賽MVP,戴維斯的數據全面,得分、籃板、火鍋都是全隊之冠,助攻也以些微差距僅次於陳堅恩的4次,顯見他無可取代的表現。



然而,在總冠軍賽MVP的頒獎儀式上,負責頒獎的超級籃球聯賽委員會召集人、立委高志鵬竟在頒獎時,說出「冠軍賽MVP是,Anthony Davis」,眾人皆知,戴維斯的英文姓名為Quincy Davis,和籃球不是沒有連結、甚至擔任過中華隊領隊的高志鵬卻在此時脫口說出這樣如此言詞,儘管隨後他就說「噢不是,是Quincy Davis」,但場面的尷尬已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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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大綜藝節目上可見,主持人會故意用疑似口誤的方式,製造一點節目效果,這樣的橋段行之有年,我不知道高志鵬委員是否想仿效,但場合的不當,就會讓這種行為變成「無聊當有趣」,顯然地,以高志鵬對戴維斯的熟悉,不可能會不知道眼前這個球員的姓名,同時也不太可能真的想像在新莊體育館的SBL總冠軍賽場上出現NBA超級球星來領獎,這尷尬的效果,的確是相當不應該、也完全不尊重人的行為。





我們可以看看NBA是怎麼介紹總冠軍賽MVP的:






2015年,Adam Silver說著「今年的總冠軍賽MVP,是一個在總冠軍賽以前、整季連一場先發都沒有的球員,今年的Bill Russell總冠軍賽MVP是,Andre Iguodala 。」2016年,SIlver說「兩年以前,你寫了一封信給粉絲,信裡說『我要回家了』,你說你沒有給東北俄亥俄什麼,現在一切都有了,而LeBron,這是你的了,總冠軍賽MVP。」2017年,他的致詞是「生涯10年,他是一個頂尖的明星球員,他曾拿過MVP,但他沒有拿過總冠軍賽MVP,今年的Bill Russell總冠軍賽MVP是,Kevin D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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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節目上主持人要做效果,是因為那是屬於他們的場子,但現在這是屬於總冠軍賽MVP的時刻,就算你身為頒獎人,你要說的話是為了把目光交給總冠軍賽MVP,你要做的事就是介紹他,你可以說話,就像Silver那樣好好介紹他的成績和這座獎項背後的一點意義或背景,你不需要的就是自以為有趣、因為這不是你的場子。



結果,荒唐的事情不只這一件,頒獎人出包就算了,可怕的是,以資深媒體人自居的李亦伸,竟然還在兩天後撰文,說高志鵬只是口誤,而聯盟更可以這次「口誤」作為宣傳工具,借力使力來行銷。



我不曉得李亦伸知不知道「媒體人」這三個字代表什麼,看起來他顯然不曉得媒體身為第四權的意義何在,而「媒體人」這三個字,只是讓他擁有在平台上發聲的權利,身為「媒體」,還是業界知名的資深工作者,竟然不曉得利用身為「媒體」的權利,以公開的聲音質疑高志鵬這樣無聊當有趣的不恰當行為,反而還想粉飾太平,刻意腦補來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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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喜歡台灣這種重要場合非得要有什麼「大人物」致詞的風氣,尤其從過往許多例子可見,這些能發言的「大人物」很常把場子搞砸,高志鵬擁有這樣的權利我不是很意外,因為在籃球協會的相關事務裡,不論做得好不好,他都曾經身處其中,若新任籃協理事長謝典霖因個人事務無法到場而委託高志鵬,的確不能說完全不合理。但是正因為高志鵬並非籃球圈的陌生人,他理應了解頒獎儀式的重要,與他身邊這位總冠軍賽MVP得主的姓名、背景,就算他同時也對NBA多有涉獵,把Quincy Davis誤植為Anthony Davis的行為還是很不應該。



結果,一個資深業界工作者、擁有許多粉絲、深知自己的言行會影響粉絲認知的李亦伸,對於這種行為竟然還是以「口誤」就想替高志鵬開脫,完全就是無視頒獎典禮上應有的尊重,以及自己在這個職場上應有的職業道德。身為一個頒獎者,你要做的事情是尊重得獎者,尊重聯賽,身為一個媒體,你要做的事情是尊重得獎者,尊重聯賽,同時指責不尊重這兩者的人。



高志鵬在這個不應屬於你的場合自以為有趣,是逾越自己的權限。李亦伸在應該盡責的媒體上反其道而行,是對自己工作的失職。不久前李亦伸曾寫過一篇描述總冠軍賽沒有在主要媒體上曝光,顯見台灣媒體病了的文章,這個議題暫且不論,但光是那個「台灣媒體病了」六個字,我個人認為,讓你這種人濫用「媒體」的權限,才是台灣媒體真正病了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