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的大象–雷霆續約Paul George要付多少豪華稅?

最近聽到一句俗諺覺得很有趣—房間裡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用來隱喻某件明顯又有重大影響力的事物就近在身旁,卻被有心人刻意地忽略、視而不見、不反抗、不討論。

或許是鴕鳥心態、或許是不敢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又或許是他真的很想討論大象以外的事,即使這些事在大象面前只顯得荒謬。





我先退一百萬步好了,假設Paul George願意放棄爭取高薪或轉隊的心願,執行20.7M的球員選項,佛心價格不是嗎?這絕對是雷霆和雷霆迷最願意看到的情形。為了再省一點錢,不得不放棄去年表現不錯的Brewer、Felton和Grant,我用5.5M改簽3~5個底薪球員(稍微低估了吧),這時雷霆PG和9個合約在身的夥伴和5個底薪的團隊薪資算出來是143M,很明顯高於2018-19預估的豪華稅線1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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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想說「還好吧~2017-18雷霆最終薪資132.9M,也是超過豪華稅線119.2M啊。去年超過13M,今年超過20M,還好啊~」



累犯累進稅率(Repeater)

雷霆在2014-15、2015-16、2017-18,過去四年間三度超過豪華稅線,讓他們2018-19不只要面對累進稅率,而是更恐怖的累犯累進稅率。



2017-18超過豪華稅線13M,用累進稅率去算,需繳交23.75M的豪華稅,等於2017-18在球員身上花了156.65M。

2018-19假設超過豪華稅線20M,用累犯累進稅率去算,需繳交65M的豪華稅,等於預估2018-19要在球員身上花208M。比2017-18的冠亞軍的花費還多(粗算勇士171M、騎士188M)。



大象來了,你看到了嗎?





對了,我一開始好像有說我先退一百萬步,208M是建立在PG願意執行明顯不符合身價的20.7M才成立的。



你想看看更符合現實的大象嗎?



殘酷的現實是Paul George 99.9%會放棄20.7M的球員選項。如果雷霆願意,今年可以給他的最大合約是5y/177M,會比湖人或隨便其他隊開的4y/132M更長、平均薪資更高一點。先不管5年4年了,起薪都是30.3M,為了再省一點錢,不得不放棄去年表現不錯的Brewer、Felton和Grant,我用5.9M改簽3~5個底薪球員(稍微低估了吧),這時雷霆PG和9個合約在身的夥伴和5個底薪的團隊薪資算出來是153M,很明顯高於2018-19預估的豪華稅線123M。(對我除了數字有改其他都是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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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M約超過豪華稅線30M,用累犯累進稅率去算,需繳交115M的豪華稅,等於整年要在球員身上花268M。



去年團隊薪資最低的是芝加哥公牛隊的90.1M,268M差不多可以養3隻芝加哥公牛。公牛太爛?那養2.8隻去年差點季後賽幹掉東區冠軍的印第安納溜馬如何(93.6M)?或1.5隻勇士,或1.4隻騎士?



還是你想養大象?



雷霆沒有錢付豪華稅?你怎麼知道呢

沒有列出來是因為1.錢不是我們要付的,2.球團願不願意付我們也無從得知。大家有個既定觀念是覺得小市場球隊肯定不願付,但果真如此嗎?



我知道你不想面對大象,因為你還忙著在聊要如何順利留下Paul George之餘又同時應對Jerami Grant RFA的QO(然後其實Grant是UFA)。順便幫你算好了,這頭大象會變301.7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