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洋將衝擊在即-淺談即將引進的SBL雙洋將制

去年中華籃協與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體發會)召開會談,新任籃協李一中秘書長在會談中表示,第十六季的SBL將有重大的改革,除了將落實主客場制度之外、更將開放雙洋將加盟。

第十五季的SBL賽事於去年的十二月二日開打,所有球隊都確定有認養主題週,雖然必須吸收場地與人事的所有相關費用,但全部的票房收入也都將歸該隊所有,也許這些收入不一定能有很亮眼的表現,不過至少這該是邁向職業化的第一步,也算是替日後的主客場制度鋪路。


◆ 璞園的射手:簡浩在SBL第五季時是以洋將身分加入球隊的。(照片來源:籃協)


接著切入主題,即將引進的雙洋將制度又是如何呢?在討論這個議題之前,先一同來看看SBL的洋將制度是如何演進的。

SBL在前三季(也就是2003-2006年賽季)是以純本土的球員陣容進行比賽的,直到第四季(即2007年)為了提高比賽強度才開放引進洋將,當時對於洋將並沒有薪資上限的規定,但僅有前一季排名倒數三名的球隊可以聘用,亞洲籍與非亞洲籍的球員雖然都歸類於外援洋將,不過非亞洲籍的球員有不得超過200公分的身高限制,亞洲籍的球員則不受限制,且在賽季中不得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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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三個賽季,第七季(即2010-2011年賽季)在開季前作出修改,各隊都可以聘用洋將,身高的限制仍維持在200公分以下,不過每個月的薪資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且新增了洋將的最後替換大限,在大限日期過後就不得替換洋將;第九季(即2011-2012年賽季)除了提高洋將身高限制為205公分外,並無其他變更。


◆ 由於李恩的受傷事件,因此聯盟才有了「李恩條款」的出現。(照片來源:籃協)


第十季(即2012-2013年賽季)開始開放有護照與僑居加簽的華裔球員,每隊最多可以聘用兩名,並新增了最佳洋將的獎項;第十一季正式解禁身高與薪資限制;而由於李恩(Liam McMorrow)上季在季後賽前受傷,進而影響裕隆在季後賽的團隊戰力,因此第十四季開始有了「李恩條款」,即球隊的洋將在替換大限過後如果受傷,該隊可以在提出公立醫院證明後引進先前在聯盟登錄過的洋將(有趣的是,設立李恩條款後第一個藉此加盟的洋將正是李恩,詳情可以回顧筆者的拙作:SBL換將風雲三部曲-李恩條款啟動與練球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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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第十六季,雙洋將制度在新任理事長的宣布下正式開放,在討論SBL引進雙洋將制度之優劣之前,我們先一同簡單探討亞洲各國職籃的洋將制度為何:

國別 洋將人數限制 上場時間限制 身高限制
CBA(中國大陸) 一隊最多可有兩名洋將。 2人4節6人次(詳細的CBA洋將規定說明,可以回顧筆者的拙作:來去對岸走一回?-淺談SBL球隊前進CBA的可行性)。 無
B League(日本) 一隊最多可有三名洋將。 最多僅能有兩名洋將同時在場上,與CBA同樣為2人4節6人次。 無
KBL(韓國) 一隊最多可有兩名洋將。 與CBA同樣為2人4節6人次,但第一、四節不得有兩名洋將同時在場上。 第二名洋將身高不得超過六呎四吋。
PBA(菲律賓) 菲律賓盃不得使用洋將,但在主席盃與總統盃當中皆可有一名洋將。 無 主席盃排名前八的球隊洋將身高不得超過六呎九吋,後四名球隊則無限制;總統盃為菲律賓盃與主席盃積分排名前八的球隊洋將身高不得超過六呎五吋,後四名球隊則不得超過六呎九吋。


從上述的表格看來,SBL是唯一沒有雙洋將制度的聯賽,也難怪不少教練都認為該是時候跟上亞洲諸國的腳步,特別是在先前落幕的超級8澳門籃球邀請賽過後,相信教練們對於洋將制度都有類似的看法。

這些國家當中,可以看到整體限制最寬鬆的應該算是日本的B League,一支球隊可以有三名不限身高的洋將,對於上場時間也僅有簡單的2人4節6人次,並無規定不可同時有兩名、甚至是三名洋將在場上,而身高限制最嚴格的就屬菲律賓,但由於最多僅能引進一名洋將,所以在上場時間的限制就較為寬鬆;至於上場時間這點除了韓國之外,最嚴格的應該就屬CB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