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L賽季即將開打,今年還是不收門票嗎?學生運動中的商業模式究竟可以做到什麼程度?圓桌體育大會

學生運動中的商業模式究竟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一個不把運動視為文化活動的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將運動放在教育部底下的政府組織,當政府想要控制民眾的體育發展而非強調自主自由市場的前提下,台灣體育到底該怎麼走?而身為娛樂產業的台灣體育,選手們卻無法樂在其中,競技選手的壓力與環境的壓抑讓選手無法看見更多職涯的可能,很可能是阻礙學生運動發展的主因。一起來思考,還有什麼樣的運動賽事操作模式案例台灣學生運動可以借鏡,理想中的 HBL 又該怎麼運作呢?

一直以來是觀看度最高的高中籃球聯賽(HBL),不僅是轉播收視率的鐵票,四強賽就連能夠容納 1 萬 5000 名觀眾的台北小巨蛋也是年年被擠爆,受歡迎的程度超過 SBL,只不過,這些人都不用買票而已。但究竟,學生運動中的商業模式究竟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所謂商業,就是將投資丟進市場滿足需求後產生利益最大化的行為,而當這個行為可以變成一個模式可持續操作驗證,就是商業模式。



去年球學聯盟CXL創辦人何凱成在網路上砲轟HBL點出的三大問題,沒有商業模式就是其中之一,何凱成指出:「一個正常的運動聯盟通常可以拿到 4 筆收入,分別是轉播權利金、贊助、周邊產品及門票,但 HBL 在週邊產品及門票方面幾乎是不存在的,對於學校更是沒有任何回饋,這件事情實在是瘋狂到讓人無法接受。」而一個沒有商業模式循環的高中體總HBL卻依然能在台灣「蓬勃發展」至今,想必台灣體育環境肯定有其特殊之處,學生運動中的商業模式又該怎麼做才能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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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運動無法走出商業模式,因為政府還是想要控制
對此,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大多數國家的運動發展是由政府的文化部主管,因為運動屬於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很少有國家跟我們一樣,是由教育部主管體育。眾所周知,教育的功能比較強調馴化跟國民養成,而不是強調自主發展,關於這點就對於運動的商業化運作影響很大。



林佳和教授直言:「在先進國家,運動是標準的社會產物。許多家庭的成員都參與運動俱樂部,也了解「想要運動就得要交錢」的道理。以德國為例,德國有8千萬人口,超過8百萬人登記為足球員、超過85萬人登記為手球選手。德國有3萬支手球隊,絕大多數都沒有機會擠進前面的名次,但大家還是樂此不疲,因為運動的目的不是名次,而是生命實踐的一部分。」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運動發展缺乏社會支持的基礎。僅有少數的運動,例如棒球、籃球、羽球、桌球,才會有機會發展成「金字塔型」,絕大多數運動只容得下菁英,只有打得最好的人才能進入校隊,而校隊若沒有打到全國前幾名,就有可能被解散。在台灣,體育從一開始就是國家控制的模式。像是棒球交給國民黨經營、足球給華視經營、橄欖球給台視經營;單項協會跟政治也脫離不了關係,協會的資源要政府挹注、協會的領袖是政治人物。像是籃球理事長是國民黨前立委丁守中;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期,也要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擔任足球協會理事長。林佳和教授說:「中華隊奪牌目標失敗就要署長下台其實非常不合理,我承認大家都要負一部份責任,但在全世界很少有國家會用選手的運動表現來決定官員的去留,為什麼台灣會這樣?就是因為我們對國家系統有太多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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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跟體育圈傾向有事找政府補助,國家應該要照顧我一生,就像是韓國會提供國家對奧運金牌選手房子跟終身的工作一樣,大家覺得這樣好棒,但在歐洲,你拿金牌恭喜你,但到底關國家什麼事?這兩者的不同在於,一個想要控制選手,一個交給市場自由發展。



圓桌體育大會討論中,我們問大家:如果給大家定,你覺得學生運動員幾歲可以有商業行為呢?又有什麼樣的規範或是保護機制嗎?大家舉出NCAA的NIL模式(name, image, likeness)來對照,互相提出討論,這樣的互動討論真的很棒,對彼此都是學習。







台灣運動無法走出商業模式,因為運動是娛樂產業,但選手卻無法「樂」在其中


第二點,運動雖是一項以競技為主導活動,但從產業發展的觀點來看,其實運動是一項娛樂。綜觀全世界的運動賽事,觀眾來觀賽,會關切比賽的結果輸贏,但是在觀看過程中所得到的樂趣,其實是最關鍵的。在產業面上,運動要邁向成熟的娛樂產業,當然需要政府的積極投入與諸多政策的實施。但在此我想先談論,台灣運動教育很欠缺鼓勵孩子享受運動的環節,因此更遑論把運動當成娛樂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