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George的去留 史上最高的一億美元豪華稅

先說結論,雷霆沒有機會留住原陣容。

根據Marc Stein和Adrian Wojnarowski這幾天的報導,原本一心要加入洛杉磯湖人隊的Paul George,因為今年與Russell Westbrook產生深厚的友誼,所以有意願續留雷霆。

雷霆有機會留下Paul George,進而留住本季的陣容嗎?

先來看雷霆的薪資狀況:

Melo應該不會執行明年的ETO,會以$27,928,140的薪資留下,如果Paul George以30%頂薪續留,那麼雷霆2018-19年的10個合約的總價值就會達到$147,135,362,即使不留Jerami Grant也不使用中產,光是加上5個填滿輪值名單的二年年資底薪(二年年資底薪是計算豪華稅的底薪標準薪資),15人的薪資總值就會達到$154,633,857,明年的預期稅線是$123,000,000,這個數字超線$31,633,857,加上雷霆在過去四年已經付過三次豪華稅,明年是累犯,超線$31,633,857的豪華稅將是$124,394,678,史無前例的一億兩千四百萬美元豪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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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Paul George option in現有合約,$20,703,384,也只能將豪華稅從$124,394,678降到$71,502,057,仍然是無法接受的數字,而且也無法期待Paul George願意平白無故損失一千萬美元。

可行的方法是交易或放棄一些合約,換成底薪,作為避稅,如果要將豪華稅降到可接受的四千萬以下,需要降的薪資大約是1800萬,薪資表上理想的移除對象是Carmelo Anthony,但是雷霆承接了Melo原本的合約,也包括合約內的霸王條款,沒有得到Melo同意,雷霆是無法交易他的。如果無法交易Melo,交易掉Andre Roberson、Alex Abrines、Patrick Patterson三個人同樣可以降低薪資1800萬,但如此一來基本上除了先發之外,差不多全部是底薪了。比較可行的做法是在8月31日之前釋出Carmelo Anthony,將他$27,928,140的合約分攤成三年,每年$9,309,380,如此薪資總額可以降到$137,514,796,豪華稅為$42,05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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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必須要完全卸載Carmelo Anthony的合約,或是在釋出Carmelo Anthony的同時讓Paul George接受兩千萬的合約,才能得到有限的補強空間,留下Jerami Grant,維持基本的輪值,並把豪華稅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不過也僅是如此而已,很難說有甚麼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