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籃球的寒冬來臨之時(二):再論SBL與瓊斯盃存在的意義

「有些節目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意義。」

相信這是電影:變身當中最觸動人心的一句台詞。電視台當中確實有這些類型的節目存在,縱使它們被安排在離峰時段、甚至是收視率不盡理想,幾年過去卻仍然持續播出,或許這句話對於這些屹立不搖的節目正是最好的解釋。

當然,筆者對於傳播媒體業並不了解,所以很難斷言其真實性與否;不過就運動賽事來說,存在並不能是單一的意義,因為只要開始運作,所有的人、事、物都會有支出產生,倘若沒有足夠的收入,那麼這項運動賽事將會難以維持下去。

那麼,票房數次面臨考驗、一路走來顛仆不斷的SBL存在的意義為何?而時常被部分球迷戲稱為「自爽盃」的瓊斯盃又是如何?


◆ 誰也沒料到第十六季的冠軍賽結束後,等待著台灣籃球的竟是寒冬。(照片來源:籃協)


SBL誕生於2003年十一月(相關內容歡迎參閱筆者先前的著作:來去對岸走一回?-淺談SBL球隊前進CBA的可行性),當時體委會的林德福主委召集了朱壽騫副主委、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鄭志龍、籃協與甲組聯賽代表等人一同組成「中華民國超籃推動小組」,在當年五月順利通過決議後成立了超級籃球聯賽(Super Basketball League,簡稱SBL),並於十一月開始SBL第一個賽季的例行賽。

SBL創立至今已經走過十六個賽季,雖然定位始終落於半職業聯賽的範疇,依然是台灣最高等級的籃球聯賽;但可惜的是,不論是推動SBL邁向職業化、或是確定職業化而另起爐灶的CBL,成果都不盡理想,也使得台灣籃球的發展目前處於膠著的狀態。

時常有人會說:「這樣的籃球聯賽不如解散」,但這樣對於台灣籃球的發展有任何幫助嗎?

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首先,HBL或UBA的學生球員們如果希望在畢業後可以繼續他們的籃球生涯,那麼本土的籃球聯賽:SBL當然是首選之一,因為不見得所有球員都願意離鄉背井去打球,少了SBL之後可能就得被迫終止籃球路。

再者,CBA的港澳台球員選秀辦法中有提到,必須有當地最高等級的籃球聯賽資歷才可參加,至今除了有過NCAA資歷的陳盈駿與吳永盛之外,其餘在CBA打球的台灣球員都有SBL或中華隊的資歷。雖然今年UBA球員:楊盛硯在選秀會上獲得青睞,但另一名UBA球員:林秉聖就沒能成功入選,所以UBA球員要跳過SBL,並直接跨足CBA恐怕還是所屬不易,更遑論HBL球員了。


最後,如果少了SBL,那麼要如何選出中華隊的球員?縱使從社會甲組聯賽或其他管道湊齊了球員,沒有密度與強度兼具的聯賽來磨練球員與維持體能狀態,又如何能有足夠的實力與他國隊伍對抗?

這就是SBL存在的意義。筆者認為解散一途並不是最佳解,唯有改進不夠健全的制度、提升票房收益,並邁向職業化,才是台灣籃球的出路。

那麼瓊斯盃又如何呢?


◆ 瓊斯盃賽事是目前中華隊練兵的首選,也是測試洋將的好機會。(照片來源:籃協)
瓊斯盃全名為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William Jones’ Cup International Tournament)。起源是來自於我國在1971年宣布退出聯合國後,除了同時退出奧運之外,也遭到FIBA除名。由於非會員國不得與會員國有任何的籃球交流賽事,因此台灣籃球與國際交流的機會頓時化為烏有,幸虧當時的籃協余紀忠理事長在1976年遠赴加拿大,與當時的FIBA秘書長:Renato William Jones博士交涉,希望可以恢復籃協會籍、並開放與他國交流。


William Jones博士於是同意授權冠名讓我國舉辦國際性的籃球邀請賽,不僅頒發國際裁判證與銀盃正式授權,更廣邀其他各國來參與賽事。隨後,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以下簡稱瓊斯盃)就此從1977年開辦,至今已經走過四十一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