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喬丹,時代肖像:MJ 新合約

1997年,Kevin Garnett這位天賦滿載的高中棄學生與明尼蘇達灰狼隊簽下了7年總值1.26億美金的續約合約,姑且不論Kevin Garnett值不值得這個身價(別說拿下冠軍,當時他甚至連全明星賽都沒有打過)?這個合約就像是水滸傳開頭,洪太尉不聽道士勸告,將鎖砸開、封條撕下,強行打開”伏魔之殿”,結果放走了殿內鎮壓的三十六天罡星與七十二地煞星這一百零八星(後來的水滸一百零八條好漢)一樣,KG這個合約可以說正式揭開了1990年代中期以降的所謂(套句海賊王的口號)”大合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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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灰狼隊的總管是Kevin McHale,一位明尼蘇達土生土長的礦工之子,1970年代末期McHale還在明尼蘇達大學打球時,他認為畢業後也許可以謀個籃球教練的差事,一年賺個一萬五千美金就很好了。當然他比”很好”還要好,好到能夠進入NBA選秀,也好到能被波士頓塞爾蒂克以首輪第三順位選上,而他的第一份職業合同,三年總額共有60萬美金!現在他身為NBA球隊的總管,他見證了球員薪資飆漲的年代,聯盟與他加入時的光景,差距豈可只以萬里計?或許Kevin McHale自己就是對KG這張巨約最不滿意的人,儘管他很喜歡Kevin Garnett這個年輕人,但他可不喜歡被貼上標籤,被當成撕下封條,打開伏魔之殿的洪太尉,變成他口中曾經批評過的那類人!


只可惜潮流在變,大勢所趨沛然莫之能禦,McHale也無法阻擋……

Kevin Garnett這張合約平均年薪為1800萬美金,隨即變成了最顯著的標的,當年大部份的NBA總管在談合約時,也因此增加了一句口頭禪,他們會檢視合約與球員表現,並且問他值不值得”Kevin Garnett Money”?當然KG合約的背景,有很大一部分是源自於一支聯盟的弱旅,亟欲押寶隊上明星球員(畢竟在隊史上少之又少)來建立球迷基礎與確保季票收入,並防止球隊被迫搬遷到其他城市的考量。但對其他待在勝率較高球隊,也較有經驗的NBA球員來說,他們可不想要讓自己的身價輸給KG,他們也要用KG的合約來當作談判籌碼,而這樣的情況,同樣也發生在衛冕冠軍芝加哥公牛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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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公牛的第四個冠軍球季,Jordan年薪約400萬美金,Pippen約300萬美金,Rodman有250萬美金,Kukoc是400萬美金,而教練Jackson薪水則為80萬美金,這份薪水單看起來像是NBA舊秩序的遺緒,而它們將會在1996年球季告一段落,也就是說1996-97年球季,芝加哥公牛的薪資水平勢必將大幅上漲!尤其是陣中頭號球星Michael Jordan,他將成為自由球員,當然所有人都知道他那巨額的收入大部分都是來自Nike、麥當勞或開特立等贊助商,而不是來自芝加哥公牛,因此這回公牛制服組與Jordan經紀人David Falk的薪資談判,勢必更加艱辛。

雙方都嚴陣以待,不過以當時的實際影響力來講,Michael Jordan還是大過於Jerry Reinsdorf的,Jordan非常清楚他即將到期的公牛合約是運動史上最廉價的交易之一,而Jerry Reinsdorf也靠著他飛黃騰達,變得更加富有。Jordan可以選擇離開芝加哥到其他更大的市場,好比說紐約,這個世界媒體中心,Michael Jordan喜歡出場比賽的麥迪遜花園廣場,尼克隊還有他的好朋友Charles Oakley和名人堂中鋒Patrick Ewing(以及其他數不清想要加入他們一起奪取冠軍的球員)。如果這成真,對芝加哥公牛來講將是毀滅性的打擊,不過Jordan自己也會擔心這麼做的後果,畢竟那是關於歷史定位的問題,因為芝加哥公牛隊是Michael Jordan的球隊,他知道終其生涯只為一支球隊效力的歷史評價,那些他所佩服的球員如Magic Johnson和Larry Bird,都是這麼做的!Johnson在湖人拿下了五枚冠軍戒指,而Bird則身披綠衫拿下了三座冠軍,Jordan知道,只要他在公牛歲月拿下愈多冠軍,他的歷史地位也將會愈爬愈高。